历史上的东印度公司怎么样?具体有哪些历史
公司的发明
首先值得说明的是“公司”这个伟大的发明是荷兰人,在大航海时代!荷兰人是曾经的霸主,早期的荷兰人从事贸易由于没有资金,就利用募集资金的金融手段,即股份制,股份制的金融创新!不仅给国家带来了税收也给投资者增加了收入,有了资金的助力,荷兰的海上远洋贸易遍布整个欧洲、美洲,随着荷兰贸易的不断壮大,大量的资金涌入荷兰,阿姆斯特丹一跃而起成为世界金融中心。
英国海洋霸权崛起
荷兰海上贸易的兴起挑逗着英国人的神经!在香料最昂贵的时代,荷兰占领了具有巨大价值的印度尼西亚群岛。然而香料的普及带来了价格的下跌。荷兰东印度公司也随着没落。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不但获得了香料,还有物美价廉的棉布。印度棉布在英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使得英国东印度公司愈发繁荣。逐渐超越荷兰成为东方贸易中的头号巨头,与此同时法国也在印度半岛东岸建立了殖民地。但其规模和影响远不能与英国相比。
两大海洋霸主的较量
1620年,英国一批清教徒为了躲避宗教迫害。乘坐五月花号。前往弗吉尼亚。在航行过程中,由于船舶偏离航线。他们最终到达的不是弗吉尼亚。而是一片荒芜之地。在这片新土地上他们把它命名为 新英格兰,在原住居名!印第安人的帮助下。他们在荒野里度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因此西方诞生了一个节日,感恩节。伴随着新英格兰地区逐渐发展,这里成了宗教信仰自由的移民圣地。不同教派涌入占据了不同的地方,建立势力范围!各自为政。
随着荷兰也占据了北美的曼哈顿一带,将此更名为新阿姆斯特丹。由于荷兰殖民地正插在弗吉尼亚和新英格兰这两片英国殖民地之间的土地上,而其最重要的港口又被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英国决定拨出这根钉子。1664年,英国公爵詹姆士,率领舰队攻占新阿姆斯特,战领后,并将此地更为纽约。从此荷兰基本退出了北美殖民地地盘的争夺。从圣劳伦斯河口到弗罗里达州几乎整个东海岸都成为了英国的后花园,随着英国建立议会!殖民地人民享有相当的自治权。英国文化鼓励海外扩张,因此其殖民地的经济远比法国繁荣。
东印度公司,全称“可敬的东印度公司”,“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 H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1613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拉特设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马德拉斯建立商馆。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儿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东印度公司在这里设立了贸易总部,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1)起初,东印度公司和大多数贸易公司一样,奉行公平贸易原则,但不久就违反了这一原则。因为1601年有许多贸易公司,大量的辣椒突然出现在阿姆斯特丹,这意味着辣椒的价格急剧下降。显然,东印度公司必须采取措施来应对这一局面。理想情况下,情况应该是降低某些商品的价格,创造一个有效的市场,但东印度公司却做了相反的事情。
(2)当时,荷兰由一个名为荷兰议会的代表机构统治。尽管每个独立的省份都有自治权,荷兰议会的领导人有权说服所有省份实施单一实体。为了便于控制,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它由一个由17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组成,称为“黑轮17”。这些董事会成员可以控制整个公司,可以雇佣自己的员工,还可以发动战争,因此东印度公司基本上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运作的。随着它的建立,它可以根据需要随意使用暴力来维持其交易能力,正如作者斯蒂芬·博内所说:东印度公司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内的国家也在运作。
(3)回顾东印度公司,作为一家资本公司,他们显然不可能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下垄断世界资源。特别是在自由贸易领域,东印度公司有自己的武装部队和海军,可以用来攻击和恐吓那些从事所谓贸易的人,但显然这不是自由贸易。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逐步结束,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已成为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强烈要求。这些享有特权的公司不再适合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18世纪中叶,政府相继解散。
东印度公司是荷兰人建的还是英国人建的
1 东印度公司是荷兰人建的。
2 在17世纪,荷兰建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旨在通过贸易在亚洲赚取利润并控制东南亚的贸易。
该公司在东南亚的贸易活动相当成功,成为荷兰财富和海外帝国的支柱。
3 虽然英国也建立了自己的东印度公司,但在该领域中,荷兰公司是最早和最成功的公司之一。
东印度公司的历史
160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发了皇家特许状,授予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洋地区进行贸易的特权。该公司最初的目标是获取香料、丝绸和其他贵重商品,并将其运回英国进行销售。
17世纪,东印度公司开始在印度建立贸易站和工厂,并逐渐扩大了在该地区的商业活动。该公司还与当地政府建立了联系,并开始参与当地政治事务。
18世纪,东印度公司逐渐成为印度的实际主宰者。该公司控制了印度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并通过与当地政府合作来维护其利益。
19世纪初,东印度公司开始面临来自英国政府和其他竞争对手的压力。1813年,英国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其他公司参与印度贸易,并逐渐削弱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地位。
1858年,东印度公司的行政权力被英国政府收回,该公司正式解散。然而,该公司在印度的商业和政治影响力仍然持续到20世纪初。
东印度公司来龙去脉:
1600年,英国殖民者在印度建立了东印度公司,这是英国便略印度的主要工具。英国国王授予东印度公司以垄断贸易、拥有武装、宣战媾和、设立法庭审判本国职员和属地居民等特权。起初,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沿海地区建立许多商站和代理店,主要用金银收购印度香料、棉织品、丝织品、蓝靛、黄麻等,然后运到欧洲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后来,公司日益凭借暴力,靠不等价贸易和海盜掠夺来聚敛财富。从17世纪30年代末起,东印度公司先后侵占马德拉斯、孟买和加尔各答,成立三个管区,各设省督管辖,作为进一步侵略印度的据点。1756-1763年在战争中,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垄断贸易机构变成一个拥有强大军事力量和广大版图的殖民统治机构。从此,整个印度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东印度公司对从英国到印度的路途也有兴趣。早在1620年该公司就声称对南非桌山一带有拥有权。
后来它占领和统治了圣赫勒拿岛;又参与占领和建设香港和新加坡;以及雇佣威廉·基德对付海盗;另外,公司在印度引入和种植茶。公司历史上其它值得注意的事件包括:将拿破仑关押在圣赫勒拿岛上、伊利胡·耶鲁靠东印度公司发财,而其贸易在英国美洲殖民地则导致了波士顿倾茶事件。
东印度公司的船坞为圣彼得堡提供了一个原型,其管理机构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机构,而其公司组织则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个成功的典范。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IndiaCompany,简称:BEIC,别称: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商业贸易企业,于1600年12月31日由英皇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建。
《东印度公司》巨额商业资本之兴衰21:00
该公司于1874年1月1日解散。
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是英国殖民者在17世纪初建立的首个海外殖民帝国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600年代早期。以下是东印度公司的历史概述:
1607年:英国探险家詹姆斯·达克(James dacoit)发现了东印度小岛。
1610年:英国探险家约翰·米斯(John myers)加入东印度公司,为该公司船只在航行中意外死亡的员工提供赔偿。
1619年:东印度公司成立,其总部位于孟买。
164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将其领土从英国扩展到印度,成为其第一个海外殖民帝国。
1658年:东印度公司首次向英国派遣了军队,对抗当地的印度教起义。
1858年:东印度公司被英国国会撤销,其领土和人员被原封不动地归还给印度。
1878年:东印度公司再次被英国国会撤销,其领土和人员被原封不动地归还给印度。
1951年:东印度公司再次被英国国会恢复,其领土和人员进一步收缩。
1961年:东印度公司在孟买再次被解散,其人员被强制分离。
高中历史,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异同
相同点:
1、活动范围近似,二者都是世界性组织,在东西方之间从事活动;
2、所处时代相同,二者都成立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
不同点:
1、根本性质不同。
荷属东印度公司主要从事的是商业性活动,而英属东印度公司主要已掠夺殖民为主。荷属东印度公司作为世界上第一个股份制公司,以政府为第一大股东,向全体国民集资;作为荷兰松散联邦制与英国强大王权争夺东方贸易权的利器,充分显示出了资本的力量。
英属东印度公司作为英王的特权组织,由英王授予伦敦商人协会专营印度贸易权后而成立股份制公司,是王权的体现;初期为把持东西贸易的重要商会,随着贸易的逐步扩大以及荷属东印度公司的逐步退出,英属东印度公司渐渐成为控制印度的实际势力,由单纯的商业组织转化为政治、军事、商业的势力集团。
2、基地及势力范围不同。
荷兰东印度公司主要基地在南洋群岛,总督设在巴达维亚,垄断香料的主要生产基地摩鹿加群岛,主要势力范围在南洋。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设立于印度的加尔各答,主要势力范围在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