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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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语出自《韩非子.五蠹》篇。《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代表著作。秦统一六国,实行中央集权,废除诸侯国,实行郡县制。這一系列的政治举措,都以法家思想为指导。而维护败亡之诸侯各国的陈旧政治势力,都是儒家思想的儒生及以侠义为名的家臣食客。這是一个很强大的社会政治群体,直接威胁到新政的实施。儒家的复辟舆论都是引经据典的堂皇文章,对乱政乱法很具煽动力。那些六国旧臣,则具侠义尚武精神,藐视新政律法,为所欲为,不受禁制约束。這儒丶侠两股社会力量,各执所长,均与新政为敌,不容轻视。這里是韩非子直接从法家思想的认识角度指明的当时秦国新政面临的社会危害。所以秦政权统一后,聚天下之兵(武器)而销毁,铸金(铜)人十二,焚书坑儒,等行为举措,都是这一思想认识的具体体现。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哪个对古代社会危害更加严重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是在法家体系当中的理念,也正因如此,才要实行连坐制才有了在思想方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实当时的侠客学者以及法家名士都没有错,只不过站在各自的角度去思考,探讨如何解决当时社会的种种乱象而提出的自我的理论体系框架

儒家希望通过一种等级性的封建制度,回到周朝的基本社会状况之下去解决当时诸侯纷争,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但可惜的是,这种情况永远也不可能再发生,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周朝的礼乐制度已经走到自己的尽头,即便放弃了礼乐制度,而单取其中的礼仪并把儒家学说这一极具政治理念的学说阉割成为社会伦理的学说也很难适应秦朝以后的封建体制

而侠客其实更多指的是墨家,墨家拥有自己完整的社会理论和实践体系,不仅强烈的反对春秋不义战,而且针对大国欺凌小国的战争,还会动员墨家子弟积极为小国弱国防守以抵抗强国入侵,其实不论如何两者都有自己的思想逻辑在内

法家也是如此,法家真正的核心理念,其实跟酷吏刑法无关,那只是一个环节而已,法家的理论体系是包含刑法,民法,经济法,政治法和国家制度,基本社会行政方面的一套法律体系,但是当一些人为了驾驭法家的理念而掌握权利,谁还会以法为尊?都成了权力的蛀虫而已,三个缺学派,在我看来都是优秀学派,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离开道德,法律和天下观这也正是儒家,法家和墨家所分别坚持的东西
但我觉得一个社会更关键的是要有法律,法律是这个社会最基础的道德,也是道德的底线,不能越过这一道德的底线,也就是越过法律去空谈一切

这也是后世一些儒家学者和侠客最反感法律的诱因,因为在他们看来,法律并不能解决社会上的一切问题,但是他们却又从不信仰法律他们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道德伦理体系,自己的做事风格,儒家想要通过伦理和道德约束整个社会,而绕过法律,在社会层面的整体利益争夺方面显得苍白无力,但是一些儒家人士却又否认这种苍白无力,去把社会利益方面的某种无道德,无秩序归结为法律的出现,认为正是拥有了法律,并且公开了法律,才使得人心不古,法律就是应该成为统治工具的,而并不是公开到社会的,有了法律的干涉,社会才会混乱

而作为墨者的侠客,他们有着自己的天下观,但是他们却用自己的方式去处理和解决社会上的种种不公平,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自己的三尺剑以暴制暴听起来很解气,最终所引发的也不过是更多人参与的械斗,不论历史的走向如何?最终法律都必然是一个社会应该坚持的东西,并且法律之所以完善,是一步一步由很多个代表,很多个时代共同完成并发展的,不能因为最初法律条文的残酷而把法律贬低得一无是处,可以说,中外文明史,除了残忍的酷刑刑罚之外,正常的行政法,社会治理法,经济法中国的封建法治是最完善,最具有人性的
儒以文乱法,对社会危害更加严重。
儒以文乱法,这个儒,当然是指有权力制定国家法律的儒。这个儒以文乱法,法乱了,国家自然也会乱。
侠以武犯禁,这个侠,是指尚未形成一个社会团体的一个个人。一个个人的侠,以武犯禁,只是一个个人的行为,对整个国家的运行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 我总认为,侠以武犯禁危害性有限,而儒以文乱法,则危害大矣、深远矣。
- 我发现:每当我对儒家不恭的时候,总是引来一片赞声和骂声,几乎一半对一半。这个问题又是一个这样的问题。今天,在一片国学热潮中,当我重新审视我们儒学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再聒噪几声——

- 儒学不是国学的全部,它最根本的教义是“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字貌似满满的正能量,孔老夫子告诉我们要讲究“仁义礼智信”也似乎是绝对正确的。可是,问题来了,细究一下,孔老夫子终极目的是克己复礼,要恢复周礼。什么是周礼,即周天子的“礼”。原来,是让我们对君王讲究“仁义礼智信”,也就是“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中心思想就是:叫臣民听话,听君王的话。那么,君王是暴君昏君呢?我们也要听话吗?魏晋南北朝时期,司马氏篡位,实行“九品中正制”,排斥寒门学子,使失势的士族门阀重新掌管政权而一统天下,极尽奢靡腐败,只许州官放火而不许百姓点灯,老百姓还要听话吗?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可是事实是,历朝历代,都是君为贵而民贱之,皇帝说的话永远是一句顶一万句,贱民呢?永远都饥寒交迫着……因为司马氏集团不得人心,天下大乱,造成五胡乱华的局面……那个时候,我们贱民还要向谁去讲究“仁义礼智信”呢?

-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就是叫人民听话,做顺民,抹杀自己的个性,所有人都要“吾皇万岁万万岁”,只一味强调“仁义礼智信”为法度,给“权力”以无限的权力,实则是乱了一个社会应该公平公正的法度,杀一个人,找个理由也就杀了。少正卯,乃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辩,是鲁国的著名人物,被称为“闻人”。少正卯和孔夫子都开办私学,招收学生。卯多次把孔丘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讲。鲁定公14年,孔夫子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终于找到了报复少正卯的机会,在他上任后七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死在了两观的东观之下,曝尸三日。

- 孔老夫子在回答子贡等弟子的疑问时找个很不要脸的理由说: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五种恶劣品性,有着惑众造反的能力,不可不杀。这是什么狗屁理由?这是什么“法度”?在一个大儒的心中,忌恨一个人,就定性人家是“小人之桀雄”吗?是不是权力大就是理由呢?真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千古同理啊。其实少正卯不是死于违反了什么法度,而是死在了自己的官职太小。我很怀疑,因为讲学而把别人弟子吸引过去就丧了命,而且是丧命给满口仁义道德的一个圣人,是不是很滑天下之大稽?这样的圣人侃侃而谈的“仁义礼智信”靠谱吗?